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生产”( )
A.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行为
B.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行为
C.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行为
正确答案是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