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法(00169)
> 题目详情
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无正当理由累计()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分类: 房地产法(00169)
发布时间: 2024-08-09 22:30
浏览量: 1
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无正当理由累计()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A、2
B、3
C、5
D、6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在下列情况下,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1)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3)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 返回分类
返回首页 →
相关题目
下列不属于房地产法渊源的是
涉外不动产物权关系,适用
存量房屋的产权交易市场属于房地产市场的
房地产开发只能在取得相应权限的土地上进行,该权限是
房屋登记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