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事诉讼法学(00243)
> 题目详情
简述免予证明的事实的种类。
分类: 民事诉讼法学(00243)
发布时间: 2024-08-10 16:03
浏览量: 0
简述免予证明的事实的种类。
【正确答案】:(1)众所周知的事实。一定地域范围内公众普遍了解的事实。 (2)自然规律。指已为科学研究所证明并得到普遍接受的原理和原则。 (3)推定的事实。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够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预决的事实。指已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或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有效公证文书证明的事实。 (6)自认的事实。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承认对方当事人主张的对自己不利的事实。
← 返回分类
返回首页 →
相关题目
以下关于转交送达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诉乙借款合同纠纷,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乙正将其财产向境外转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在甲诉乙赡养费给付诉讼中,下列主体中,拘传措施可以适用于
甲与乙的合同纠纷案件,二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诉讼费用
我国某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某德国人向某法国人提起的违约赔偿之诉,该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适用的程序法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