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事诉讼法学(00243)
> 题目详情
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类: 民事诉讼法学(00243)
发布时间: 2024-08-10 15:43
浏览量: 1
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C、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D、任何情况下,甲又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是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
← 返回分类
返回首页 →
相关题目
以下关于转交送达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诉乙借款合同纠纷,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乙正将其财产向境外转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在甲诉乙赡养费给付诉讼中,下列主体中,拘传措施可以适用于
甲与乙的合同纠纷案件,二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诉讼费用
我国某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某德国人向某法国人提起的违约赔偿之诉,该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适用的程序法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