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体系最为庞大、条款最多、适用范围最广的民族立法之代表性法律是

分类: 中国法制史(00223) 发布时间: 2024-08-10 20:28 浏览量: 1
清朝体系最为庞大、条款最多、适用范围最广的民族立法之代表性法律是
A、《理藩院则例》
B、《西藏通制》
C、《蒙古律例》
D、《回例》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此题考查清朝的民族立法。清朝统治者非常重视以法律手段治理少数民族地区,并制定一系列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主要有:在蒙古地区,清朝制定《蒙古例律》、在青海地区制定《禁约青海十二事》后又颁布《西宁青海番夷成例》(又称《番律》或《番例》)、在新疆地区制定《钦定回疆则例》(又称《回例》)、在西藏地区制定《钦定西藏章程》29条,又称《西藏通制》,其中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中央政府以西藏的国家主权,规定中央政府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处理西藏政务,但中央政府驻藏大臣拥有最终裁决权。这是清朝中央政府颁布的关于西藏的基本法。此外,嘉靖二十年完成《理藩院则例》的编纂,嘉靖二十二年颁行。这部法规是在乾隆朝《蒙古律例》上编纂而成。《理藩院则例》的编纂是集清朝少数民族立法之大成,体系最为庞大、条款最多、适用范围最广泛,成为我国古代民族立法的代表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