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出”是中国古代解除婚姻的条件。下列选项中,属于“七出”的有
A、口舌
B、纳征
C、妒忌
D、纳吉
E、不事姑舅
【正确答案】:ACE
【题目解析】:此题考查西周时期婚姻解除的条件。“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妒忌、盗窃(容易产生歧义)、恶疾。无子,指妻子不能给夫家生育后代,有违婚姻传宗接代的重任,自然要休弃。淫佚,指女子不贞节,即违背了女子对丈夫要忠贞的义务,又会导致子嗣身份不明,引起家庭内部辈份不清,为宗法所不容。不事舅姑,指不孝顺公公婆婆。口舌,妇女多口舌,会引起家族内部的不和睦和不团结。妒忌,妻妾之间争风吃醋,会破坏家庭内部的稳定。盗窃,不是说女子有偷窃的行为,而是指女子藏有私产,甚至娘家所带来的财物在嫁入夫家后都要归夫家所有,不允许女子私自享有与处分。恶疾,是女子患有恶性、传染性疾病,这有可能传染给家族的其他人,又有可能影响后代的健康,所以也要休弃。此外还有“三不去”:第一,“有所取无所归”即娶妻时女子娘家有人在,但要休妻时,娘家父兄俱无,是不可以休妻的;第二,“与更三年丧”,指女子与丈夫一起为公公婆婆服丧三年,这是尽了孝道的,对于这种妻子,也是不可以休弃的;第三“前贫贱后富贵”,即娶妻时生活贫困,妻子陪同丈夫苦度日月,在生活好转后,丈夫不可以随意休弃妻子。纳征、纳吉,属于婚姻成立的程序“六礼”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