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厂是否具有原告资格?请说明理由

分类: 行政法学(00261) 发布时间: 2024-08-14 06:02 浏览量: 0
丁厂是否具有原告资格?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题目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