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商法(00091)
> 题目详情
简述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应当符合的条件。
分类: 国际商法(00091)
发布时间: 2024-08-15 01:33
浏览量: 1
简述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应当符合的条件。
【正确答案】:(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三)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 返回分类
返回首页 →
相关题目
关于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区别,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关于国际货物贸易的国内立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下列关于仲裁协议的观点,正确的有( )。
关于提单的看法,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下列贸易术语中,需要由买方自费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的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