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至2004年间,乡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为( )。

分类: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00315) 发布时间: 2024-08-16 17:07 浏览量: 0
1993年至2004年间,乡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为( )。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每届任期都是三年。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都是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