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民政府副职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

分类: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00315) 发布时间: 2024-08-16 16:54 浏览量: 0
地方人民政府副职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
A、1〜2人
B、1〜3人
C、2〜3人
D、2〜4人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2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因此,B为唯一正确的答案。需要指出的是,地方行政领导产生的法律依据的不是选举法,而是组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