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义务人因合同权利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采取一定方法将标的物交存保管,以消灭合同的情形称为 &nbsp

分类: 国际贸易实务(三)(00891) 发布时间: 2024-08-23 10:09 浏览量: 0
合同义务人因合同权利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采取一定方法将标的物交存保管,以消灭合同的情形称为  

A、提存
B、免除  
C、抵消 
D、清偿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提存:是指合同义务人因合同权利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 时,采取一定方法将标的物交存保管,以消灭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