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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二)(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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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签发支票,因合同总价未确定,故支票金额未填写。甲与乙商定,金额由乙根据实际发货数量补充填写。后来实际发生的货款为20万元,
分类: 金融法(二)(00804)
发布时间: 2024-08-23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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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签发支票,因合同总价未确定,故支票金额未填写。甲与乙商定,金额由乙根据实际发货数量补充填写。后来实际发生的货款为20万元,但乙将金额填为25万元,并将支票转让给丙。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A、乙违反诚信原则填写票据,票据无效
B、乙违反甲之授权,填写无效,应按实际发生的货款确定票据金额
C、甲可以以乙滥用填充权为由对丙提出抗辩
D、乙补充填写的支票有效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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