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于2010年8月20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订立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14年6月10日,王某以甲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

分类: 人力资源管理(三)(04758-sh) 发布时间: 2024-09-07 11:45 浏览量: 0
王某于2010年8月20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订立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14年6月10日,王某以甲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甲公司应当依法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且王某xx的月工资始终是4000元,甲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
A、16000元
B、14000元
C、12000元
D、4000元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王某工作3年零10个月,应得到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4个月×4000元=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