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李、包裹损失处理规则》(铁总货〔2017〕293号)规定,运输途中行包发生短少时,要编制行包记录,注明包装(),短少货物的具体品名、数量(无法判明短少数量时应记明现有数量或现状),复磅检斤后现有重量(或短少重量)。
A.材质
B.条件
C.损坏状态
D.损坏原因
正确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