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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概论(1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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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于2008年7月12日在某市人才网上看到甲贸易公司的招聘信息,后成功应聘进入这家公司,入职后一直担任销售部经理一职,每月基本
分类: 劳动争议处理概论(11471)
发布时间: 2024-08-19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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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于2008年7月12日在某市人才网上看到甲贸易公司的招聘信息,后成功应聘进入这家公司,入职后一直担任销售部经理一职,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另外,孙某还可以获得餐贴、房贴等各种津贴、补贴。自从孙某入职后,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孙某工作到2009年3月9日离职。
离职时,孙某向甲公司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遭到拒绝。
请问:如果孙某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法院不应受理。
因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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